皮书征稿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报告2022 征稿启事
一、皮书介绍
在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的指导下,国家民委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南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于2015年6月编辑出版了我国首部“少数民族非遗蓝皮书”,即《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报告(2015)》(以下简称“蓝皮书”),并已连续出版7部。该蓝皮书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由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司长田联刚、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副主任赵建武担任顾问,南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主任、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民族民间文化教育传承创新重点研究基地(高等院校)主任肖远平教授任主编,具有权威性、原创性、前沿性。该蓝皮书出版后得到了学术界人士的充分关注和广泛认同,产生了较好的反响。
为继续探索保护、传承、利用少数民族非遗的最佳方式,维护民族文化的多样性,由南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民族民间文化教育传承创新重点研究基地(高等院校)、贵阳人文科技学院编辑并拟出版《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报告(2022)》,本年度报告拟以“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性保护”为主题,并兼收录少数民族非遗保护、发展的其他相关最新研究成果。
二、选题范围
1.总报告。针对我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抢救性保护的基本现状进行经验总结,分析未来趋势,提出对策建议等(2006~2021)。
2.分民族报告。针对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的某个民族的非遗项目进行专项研究,总结该民族非遗项目名录式保护、传承人保护的基本现状,着重分析该民族的国家级非遗名录、传承人名单的基本情况,总结其保护、传承与发展的基本经验,勾勒该民族非遗未来发展建设的宏伟蓝图(2006~2021)。(可选择以下民族开展非遗研究:蒙古族、回族、维吾尔族、朝鲜族、满族、瑶族、白族、哈尼族、哈萨克族、傈僳族、高山族、东乡族、纳西族、柯尔克孜族、土族、达斡尔族、布朗族、撒拉族、锡伯族、塔吉克族、怒族、乌孜别克族、俄罗斯族、德昂族、保安族、裕固族、塔塔尔族、鄂伦春族、赫哲族、门巴族、珞巴族、基诺族。)
3.分区域报告。针对少数民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少数民族非遗的抢救性保护、名录式保护、生产性保护、整体性保护、数字化保护进行研究,着重总结、分析该民族的国家级非遗名录、传承人名单、抢救性保护的基本情况,总结其保护、传承、发展及非遗活化利用的主要经验,并提出可行性的发展路径
(2006~2021)。
4.理论探讨。针对少数民族非遗的抢救性保护、少数民族非遗与区域经济发展、少数民族非遗与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少数民族非遗与文化产业发展、少数民族非遗与文化自信、少数民族非遗与科技融合、少数民族非遗助推乡村振兴等进行论述。
5.案例分析。针对全国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非遗抢救性保护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总结该案例取得的成就、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成因,探讨未来名录保护的路径。
欢迎就上述选题范围提交论文、田野调查报告或研究报告,具体题目自拟。未在上述选题范围内,但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研究主题相关的其他论文或研究报告,也在应征之列。
三、投稿须知
1.稿件须具有原创性,不得抄袭,文责自负。来稿应为未正式发表过的论文,单篇复制比在15%以下,并附查重报告。
2.稿件内容须以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使用数据进行论述和深入分析,避免对图、表的表面描述,体现一定的理论深度。
3.普通稿件字数每篇以8000字左右为宜,分报告每篇1万字左右为宜,总报告2万字左右为宜,字数较少的文章不予采用。
4.稿件应包含中英文标题、中英文摘要、中英文关键词,以及正文等内容,并请在正文后附作者姓名、民族、职称、职务、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等信息,以方便联系作者。
5.本皮书用稿,经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编辑初审、专家复审、编委会终审后确定。拟选题目的评审周期一般为15~20天;文稿全文的评审周期一般为2个月,期间未接到采用通知的,请自行处理。
四、时间及相关安排
1.请将拟选题目及作者信息于2022年1月31日前发送至1029172468@qq.com,格式如下:选题名称、承担人、职称、职务、单位、联系电话、邮箱。
2.文稿接收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29日,逾期概不受理。本年度蓝皮书预计将于2022年12月出版。
五、联系方式及信箱
联系人:王月月,邮箱:1029172468@qq.com;
《蓝皮书》编辑单位:贵阳人文科技学院
南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
民族民间文化教育传承创新重点研究基地(高等院校)
少数民族非遗蓝皮书编辑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