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08-25 1516

马克思主义学院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及我院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兼职教师队伍的管理,充分调动兼职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马克思主义学院兼职教师管理。

二、兼职教师的聘任原则

各教研室应从本教研室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在相应课程师资队伍紧缺、教学任务难以落实的情况下,可邀请本校行政人员(含辅导员)兼职我院思政课教师。

三、兼职教师的聘任条件

(一)兼课人员能够圆满完成行政本职工作。

(二)兼课人员所学专业、研究领域,须与所申请教授的课程相同或相近。

(三)兼课人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四)兼课人员应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博士学位刚毕业的人员除外)。

(五)此外,兼课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同时身体健康,普通话标准。有高校教学经验者优先。

四、兼职教师的聘用程序

行政人员兼课实行审批制。拟聘兼课行政人员按照以下程序审批:

(一)本人申请。

拟兼课行政人员需填写附件1:《马克思主义学院兼职教师审批表》,以书面(纸质)形式向我院提出申请。我院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试讲考核。

申请人在我院组织下进行试讲考核,试讲内容应选择所申请课程中的任一知识点,试讲时间为15分钟。同时,试讲人员应准备课件教案等所需材料进行试讲

 (三)审批备案

试讲考核通过者,提交身份证、高校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意识形态责任书等复印件材料审批备案。(另外通过考核的兼职教师我院会根据课程实际所需情况进行排课)

五、兼职教师的职责及要求

(一)严守师德师风,遵守学校及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配合我院工作,如实提供材料,自觉接受我院教学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三)听从教研室安排,积极参与所属教研室的集体备课和教研室会议。

(四)认真备课,教学档案齐全,包括教材、课件、教学进度表、教案、记分册、教学大纲等。

(五)对学生负责,重视课堂教学,布置课程作业并认真批改。

(六)完成期末考核或考试工作。包括课程考核、试卷批改、成绩评定(平时成绩30%,期末成绩占70%)、系统登分、材料提交等工作。

六、兼职教师的酬金与发放办法

按照学院有关文件的规定,根据兼职教师对应的职称和每月所完成的课时量由教务处统一计算酬金。

、补充说明

对违反师德师风、出现教学事故、不配合我院工作安排、教学质量较差、学生普遍差评等不良情况发生的兼职教师,教研室有权予以解聘。

本办法解释权归马克思主义学院所有。

 

附件:1.马克思主义学院兼职教师审批表;

2.马克思主义学院兼职教师汇总表;

3.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意识形态责任承诺书。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8月

附件1:

马克思主义学院兼职教师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毕业学校、时间及专业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从事职业


现工作单位


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时间


申请课程


起止时间


周课时


申请理由


试讲情况


教研室

考察意见

                 

                  

        负责人签字:                             日(盖章)

院长审

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日(盖章)

注:此表一式二份,本人、教研室各一份。

附件2:

马克思主义学院兼职教师汇总表

 

学期:                         教研室(公章):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务职称

学历学位

教授课程

联系电话

















































































































    

 

 

 

附件3:

马克思主义学院

教师意识形态责任承诺书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要求,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保持清醒头脑,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此,本人郑重承诺:

一、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

二、正确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旗帜鲜明、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做到各种场合不诽谤党的领导、抹黑社会主义,不传播错误思想。

三、以传播科学知识、教书育人为职责,积极主动地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不散布、传播宗教言论,旗帜鲜明地抵制一切封建迷信与宗教活动,旗帜鲜明地抵制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四、在科研活动工作中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指导地位,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严守意识形态红线。

五、在参加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过程中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学术研究和交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活动中不传播政治谣言和政治性错误观点。

以上承诺,本人自愿接受学院监督,并承担停课等相应后果。                            

 

                                  承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