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开学通知

建筑工程学院 2015-04-08 2271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分党校

第二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开学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这是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规定,是赋予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新修订的《细则》体现了从严要求,在发展党员的每一个环节,都强调必须加强培养教育和考察,要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

根据中共贵州民族大学委员会党校通知的要求,学校党校第49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定于2015年4月17日开学,现将我院分党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员条件、名额

1.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理想信念坚定,

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在学习、工作、生活各方面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和学生;

2.必须参加积极分子培训班(团校)学习且结业;

3.经团支部、班委推荐、班主任通过;

4.必须经所在学部党支部、党总支审查;

5.学院分党校审批,报学校党校备案;

6.根据各学部学生人数,各学部名额分配为:

文学部:限报70人

管理学部:限报70人

工学部:限报60人

法学部:限报50人

教育与艺术学部:限报30人

教工党支部名额不限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1.以党支部为单位,各班将推荐学员的基本情况表(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等详细内容)以及学员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两张和报名费22元交至所在党支部。

2.各党支部务必将各班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认真审查上报学部党总支,各学部党总支于2015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5:00之前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统一交学院党群办组织科。学员基本情况表需交电子文档,名单一经确定,不再更改。

三、学习安排

开学、学习和讨论时间预计将于2015年5月上旬结束,党校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1.各学部党总支根据学院分党校统一的教学计划,自行安排小组讨论的场地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2.每个学习小组需推选一名学员作为小组长,可根据情况设副组长1—2名,名单送学院组织科(学院分党校)办公室。各党总支按照一个支部选派一名指导教师具体负责指导本小组的学习和讨论。

3.学院分党校负责检查各小组的学习及讨论情况。

4.学院分党校上课时间均安排在周末,请学员处理好专业学习、工作和党校学习的关系,合理安排时间,保证党校学习任务的完成。

特此通知

附: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党校第20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中共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