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学院例会制度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09-01 2172

一、学院实行每月一会的例会制度。

二、例会由院长召集,教学秘书通知,于每月的25号左右召开。

三、学院的所有人员,均应积极参加例会,不得缺席。

四、学院例会的议题主要为本月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安排。

五、教学秘书需在例会前,汇总学院人员的月份工作表内容,以备会议使用。

六、学院例会由院长主持,指定人员作会议记录。

七、参会人员,须就自己分担的学院工作,先进行本月总结,以查漏补缺;并结合下月计划,说明自己的考虑和困难,以方便会议集中讨论。

八、学院院长就例会发言进行总结,提出意见和建议,安排好近期工作,提出必要的工作要求。

九、学院的所有人员,要遵照月份工作计划,结合例会精神,做好各自的下一步工作。

十、每月的例会资料,由教学秘书保管,备查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