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学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档案材料,记录了本科教学工作的全过程,也体现了我院对本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思想和方法,是衡量本科教学工作水平和质量的重要标志,也是教学检查和教学评估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教学工作档案的管理,根据我校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院教学档案实行分工负责制
1、学院教学档案由教学秘书、教研室分工负责管理。
2、教学秘书负责本单位形成的教学档案的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并要保管好本单位的二级档案,并提供利用之需。
3、各教研室负责本单位教学档案的积累和归档工作,督促教师及时向本单位移交档案,同时要保管好本单位的三级档案,并提供利用之需。
4、各任课教师及有关人员有义务及时将教学档案交给部教学秘书进行归档管理。教学档案的借阅要及时归还。
二、学院教育教学档案的归档范围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下达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及有关规定。
2.各学期教师教学任务分配表,各学期课程表,各学期学生成绩报表、学生重修(补考)登记表,学生考试登记表,各学期教师教学情况登记表,各学期教师教学进度登记表(教学日历),外聘教师登记表等。
3.教学工作计划、课程学期授课计划、学生实践报告等。
4.教学中期检查有关表格、总结报告等。
5.学院教学会议记录、听课记录、查课记录、培训记录、学习记录等。
6.教研室、督导活动记录材料,以及与教师教学相关的有关资料等。
7.教师或学生各种奖励、文章发表(含论文)等材。
8.学生补考、重修、期末考试的试卷整理与归档等。
9.其一些与教学工作有关的材料。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