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机构设置

图书馆实行馆长负责制。馆长下设图书馆办公室、采编部、流通部、期刊部、信息部。

图书馆办公室:

1.   负责起草请示、报告等,负责收发、上报及下发各类文件,做好各类档案的搜集、整理及保管工作。

2.   负责全馆人员的考勤。

3.   搞好各种经费管理,负责全馆后勤保障工作。

4.   负责参考咨询服务工作,做好读者培训相关工作。

5.   负责做好业务统计工作,做好事实数据积累、统计工作,及时汇总、上报有关数据。

6.   做好财产设备管理工作,配合各部门做好各种设备、业务用品的计划、申报、购置、维修工作。

7.   做好图书馆主页的规划、制作,及时更新相关内容。负责图书馆宣传品的规划与制作。

8.   协助馆领导组织落实安全、保卫、消防工作。

9.   办理图书馆有关内外联系、接待等,负责图书馆会议室的服务与管理工作,并做好会议的通知及记录。

馆藏资源部:

1.   严格依照《中图法 》和本馆分类细则对图书、期刊进行科学分类。
根据编目规则和格式,负责中、外文图书、期刊的编目,确保编目数据标准化、规范化。

2.   承担图书的加工工作:盖章、打号、贴条形码、贴书标、送书等工作。

3.   负责图书的剔旧、清点及旧书的改错调库工作。

4.   负责新书的调拔,合理安排藏书布局。

5.   做好各项统计工作。

6.   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流通部:

1.   验收移交入库的新编图书,并办好移交手续。

2.   新书到库后,应及时上架、流通。

3.   保持书库的整洁、防止潮湿、虫蛀、灰尘等对图书的损坏。及时对有损的图书进行修补。

4.   做好馆藏图书的宣传、推荐和导读工作,解答好读者的问题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

5.   管理好书库,不得乱架,保持排架准确、整齐、清洁。

6.   对师生所借还图书,认真细致地操作,防止差错。

7.   熟悉本馆图书借阅规则及相关规章制度,并切实执行之。

8.   认真做好日常流通工作等各种统计及工作记要。

读者服务部:

1.   文献的复印、扫描和文稿的打印等服务。

2.   负责办理读者证的注册、挂失手续,办理教职工调离、毕业生离院的读者证注销手续及相关工作。

3.   对读者损坏或丢失的图书及时办理赔偿手续。

4.   负责勤工俭学学生的管理工作。

5.   进行参考咨询服务工作,参与读者培训相关工作。

6.   负责做好读者调查与座谈相关工作。

7.   负责做好自修室、存包柜等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8.   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9.   了解图书馆布局,解答读者利用图书馆的各种疑问,做好一般的咨询服务。

办公地点:人文科技学院3号楼101(花溪校区)
图书馆大楼402(大学城校区)

图书馆联系电话:0851-83606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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