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我校法学院作为第三方负责起草的《贵州省乌江保护条例》经审议通过公布实施

2022年12月1日,《贵州省乌江保护条例(草案)》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并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法治贵州建设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项重大成果,标志着凝聚各方关注的乌江即将迎来“法治护航”新时代。

《贵州省乌江保护条例(草案)》系我校作为第三方立法承担单位,由法学院院长杨武松教授带领的师资团队在贵州省人大环资委、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完成,从2021年12月接受项目委托后,经过多次调研论证修改后完成。《贵州省乌江保护条例(草案)》通过审议公布实施,是我校法学院积极参与法治贵州实践,履行社会服务职能的一项重大表现,为我校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创新提质奠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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