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办证

一、首次办理借阅证。

1、新生以班为单位集体办理。办理时需持盖有系公章的全班学生名单。每证借书5册,借期30天。
2、教师持教师证,科研人员持单位证明办证。每证借书10册,借期2个月。
3、行政人员持单位证明办证,每证借书10册,借期2个月。

二、补办借阅证

1、遗失借阅证后自己及时在图书馆主页上挂失,或持本人学生证、工作证到图书馆办证处挂失,以防借阅证被冒用;
2、挂失后到办证处办理补证手续;
3、若借有图书未还清或欠有罚款未交的,需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可补办;

三、临时借阅证办理

1、校外人员到馆查阅资料,需办理临时借阅证。
2、校内短期培训班学员只办理阅览证。

四、退证

1、学生毕业退证,以班为单位集体办理。
2、因各种原因离校退证,均需到流通部还清所借图书后,方能办理。
3、职工退休时应交回原借阅证,并改换为退休职工借阅证。办证处每年12月底到校人事处领取当年退休职工名单,以便及时销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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